关于同意成立青岛易佰文理培训学校的批复 |
| 来源:青岛市教育局 2013-4-20 10:18:5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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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同意成立青岛易佰文理培训学校的批复 陈国栋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等有关规定,我局对你举办学校的情况进行了评估验收,认为基本符合有关要求。现将有关情况批复如下: 一、校名:青岛易佰文理培训学校 二、地址:福州北路159号 三、办学层次:中等非学历 望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民办教育的各项法律法规,不断完善办学条件,提高教学质量,为我市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。 青岛市教育局 2013年4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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